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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优美居住小区街巷胡同评选投票规则

字号+ 作者:www.zzvote.com 来源:zzvote.com 2012-09-25 13时59分24秒 我要评论( )

按照《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办公室关于 2012 年首都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》(首环建办〔 2012 〕 11 号)要求,今年 3 月,首都环境建设办会同首都精神文明办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、市社会办、各区县人民政府,部署开展了 2012 年环境优美居住小区街巷胡同评选工

按照《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办公室关于2012年首都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》(首环建办〔201211号)要求,今年3月,首都环境建设办会同首都精神文明办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、市社会办、各区县人民政府,部署开展了2012年环境优美居住小区街巷胡同评选工作,印发了评选方案。智者网络投票刷票软件公司全程负责此次投票评选,现将规则明确如下:

1、本规则只适用于网络投票。

2、网络投票时间为:201281500:00 92524:00

3、投票范围为各区县推荐的环境优美居住小区街巷胡同。

4、投票时勾选候选单位对应的“投票□”即可,每个候选小区限勾选1次,可以是多重选项但总数不得超过120个否则无效,勾选完毕点击“投票”按钮,系统自动显示投票是否成功。

5、为保证本届评选活动网络投票的公正,每个IP地址网络投票的次数,系统会根据规则有一定限制。

6、本届评选活动采用投票自愿原则,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、指定投给特定候选单位等弄虚作假行为。

7、各种不良行为举报方式:

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80号评选活动组委会收。

此次活动要求结合全市老旧小区街巷胡同环境综合整治,进一步加大评选宣传力度,继续开展以“共建环境优美社区,共享宜居美好生活”为主题的“环境优美居住小区街巷胡同评选活动”。宣传动员人民群众共同参与、共同建设、共同管理、共同维护城市环境,引导社区居民从身边做起、从小事做起,爱护公共环境,提高环境意识,努力实现首都环境“共建共享”的目标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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