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在区委、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南开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丰硕成果,一大批青年勇立潮头、积极进取,充分展现了南开青年锐意创新、奋发有为的良好精神风貌。为选树典型,更好的发挥优秀青年的示范带动作用,共青团南开区委员会、南开区青年联合会决定开展第七届“南开区十大杰出青年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宗旨
通过此次活动,选树和宣传在本职岗位取得突出业绩、在南开建设发展进程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青年典型。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学习先进、爱岗敬业的热情。把南开区各族各界青年的积极性、创造性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来,凝聚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事业上来,为建设特色突出、实力雄厚、文明和谐、生态宜居的科学发展示范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二、参选条件
1、参选范围
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,年龄在18周岁至39周岁之间,即1972年7月1日至1994年6月30日间出生,居住或工作在南开区的优秀青年。其中,曾经获得过南开区、天津市及全国“十大杰出青年”称号者不再纳入此次评选范围。
2、参选标准
(1)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2)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,遵纪守法,模范遵守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,热心社会公益事业;
(3)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敬业精神,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;
(4)2010年以来,在本行业内业绩突出,在南开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青年。
三、评选机构
第七届“南开区十大杰出青年”评选活动由共青团南开区委员会、南开区青年联合会共同主办,并委托南开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。
成立第七届“南开区十大杰出青年”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和活动评审委员会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区委组织部,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工作。评审委员会委员由社会各界知名人士、专家学者、有关青年社团负责人及部分历届“南开区十大杰出青年”代表担任。
四、评选办法
1、推报候选人推荐人选:各委、办、局、公司团(工)委,各街道团工委及有关单位团组织根据评选通知的要求,推荐本系统内优秀青年候选人推荐人选1名,上报至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。各驻区机关、企事业单位也可以单位名义向组委会直接推荐。评选活动同时接受社会知名人士推荐以及有突出贡献的青年自荐。
2、确定候选人: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、汇总,并在此基础上对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初选,形成推荐名单报组委会审议;组委会对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逐一审核,确认候选人名单。
3、候选人公示:候选人名单确定后,组委会将通过新闻媒体对候选人及其事迹进行公示,并在公示期内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。
4、投票评选:在南开公证处的公证下,组委会通过《天津日报·南开时讯》组织开展报纸投票,并在北方网组织开展网络投票和短信投票。同时,召开第七届“南开区十大杰出青年”评审会,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根据候选人事迹情况,进行现场提问和无记名投票。网络投票、短信投票、报纸投票及评审会投票结果按照20%、20%、20%和40%的比例进行统计,计算出每一位候选人的最终得票数,产生第七届“南开区十大杰出青年”。
5、表彰宣传:举行颁奖仪式并开展相关宣传活动。
五、评选步骤
1、评选启动阶段(3月5日—3月7日)
成立第七届“南开区十大杰出青年”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;下发第七届“南开区十大杰出青年”评选活动通知;通过有关媒体发布评选活动启事;在相关公共场所张贴评选活动海报。
2、推荐、自荐阶段(3月8日—3月21日)
各系统、单位组织推报,按照通知要求填写推荐人选登记表、准备相关事迹材料,于2012年3月21日(周三)17:00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,逾期按照放弃推荐资格处理。
3、审核、确定候选人阶段(3月22日—3月28日)
组委会办公室整理审核、汇总候选人推荐人选材料;形成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报组委会审核,并确认候选人名单;就候选人情况征求各有关单位和党组织意见。
4、社会公示和投票阶段(3月29日—4月4日)
通过媒体介绍候选人事迹,面向社会进行公示,征求社会各界对候选人的意见与反映,并进行报纸投票、网络投票和短信投票。将候选人材料分送评审委员会成员。
5、计票阶段(4月5日—4月6日)
对候选人报纸投票、网络投票和短信投票情况进行统计。
6、评审会议阶段(4月7日—4月8日)
召开第七届“南开区十大杰出青年”评审会议。组委会根据计票结果和评审委员不记名投票结果,评选出第七届“南开区十大杰出青年”。
7、宣传表彰阶段(4月9日-5月30日)
在2012年“五四”期间对第七届“南开区十大杰出青年”进行表彰和宣传。
六、候选人推荐人选材料报送要求
1、推荐表格
按照要求认真填写《第七届“南开区十大杰出青年”评选候选人推荐人选登记表》(一式三份,贴好照片,加盖公章;推荐表可到北方网下载);
2、文字材料
(1)详细事迹材料:一式三份,字数2000字以上,以报告文学或人物专访形式撰写,供后期详细报道或编发宣传材料使用;
(2)事迹简介:一式三份,500字左右。
(3)考察推报意见:凡以单位名义推荐的候选人推荐人选,须提供单位考察推报意见一份,600字左右;
以上材料具体样式可参见文件附件2、3、4。
3、相关证明材料
(1)本人身份证(护照)、毕业证、学位证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奖项证书复印件各一份;
(2)推荐人选是企业经营者(法人代表)的,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和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;
(3)凡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,须提供相关书面证明;
(4)推荐人选材料上报同时须提供所有证书、证件原本待查。
4、相关材料电子版
候选人推荐人选材料上报时还需提交“文字材料”项目中所有材料电子版及被推荐者本人数码白底正面免冠照电子版,可以刻录到光盘形式或发送至组委会邮箱形式提交。
请各系统和单位及时、完整报送候选人推荐人选材料。为确保工作进度,逾期组委会办公室不再接受候选人推荐。
七、工作要求
1、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宣传发动,落实专人开展此项工作,要注重扩大推报工作的发动面,努力使此项评选活动成为举荐优秀青年、宣传优秀青年事迹的重要工作载体,使更多的青年在活动过程中受到教育。
2、要坚持原则,严格遴选。要注意征求组织、劳动、人事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,并充分听取候选人所在单位领导和群众的意见,被推荐的候选人应是本地区、本领域、本行业、本单位成绩最显著、贡献最突出、最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优秀青年典型代表。
3、要周密准备,及时报送。推荐材料要注意体现被推荐人特点和成绩,要求情况真实、数字准确、反映全面。不可夸大、编造、变造被推荐人社会影响和工作成效,如出现以上情况,一经发现,将取消被推荐人评选资格。同时要严格遵守评选活动时间安排,及时报送推荐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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