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有部分地方就校园网络投票活动作出了规范,比如浙江省教育厅发布《关于规范校园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》,明确涉及学生(幼儿)个人荣誉的各项评选活动原则上不采用面向社会的网络投票。如确需采用微信、QQ等面向社会开展网络评选,必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。这是好还是不好呢?值得我们探究。
一方面,随着网络投票评选活动在校园内外增多,某种程度上增加弄虚作假风气。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对学生而言,求学的最终目的是长知识,学技能,做老师的,就是要教育学生心无旁骛,安心学习。
另一方面,我们要看到,世界在进步,网络评选绝不是花里胡哨的去扰乱学生的心智和注意力,也不会因此分散了教书育人的精力,忽视教师的职责。作为一名学生,参加社会活动,有竞争意识,是这个社会必然的选择和要求,物竞天择,适者生存,给他们早一点适应社会的空间,给他们早一点有竞争意识,未尝不可。最美学生,最佳学生,不能有吗?我认为不,如果大家都是普普通通的学生一员,哪有竞争力,哪能催生创新力。
所以,我认为,组织校园网络投票活动可以有,只要是适当的引导,向好的方面发展,我想是应该的,也是值得鼓励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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